山西票号的营业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关于汇兑有以下六种情况:一、同业对交,各凭各信,不立字据,汇水随市面松紧,临时酌定。二、迟票。除以兑期另加汇水外,所占之期,按月估算递加。三、兑条。手续于定汇之后,立一对条,齐中剪为二纸,汇款者持上半页,承汇者将下半页寄往所汇之地验兑,交条付银,即不找保立收据也可。四、信汇。各凭各信,字号对字号,
下付人堂名,须得保付给,汇水随行市。五、汇票。凭票给付,汇水随行市。六、电汇。如用明电,见电后讨殷实承保用款,错则退款,如系各家之密电,用款手续亦与明电同,电费皆由汇款者出。
关于存款,又分往来存款及定期存款二种,前者系商家浮存,随市面之疲快,临时定日利,但存款利率较市面利率略小;后者则有定期一年者,亦有定期一、二、三、四、五、六月者,存户如在存款未到期提取利息,须立一借据。
关于放款,又分信用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种。前者放放款时须立一字据,也有随市面习惯办理者。其日利随市面而定,活期者较小;后者抵押货物,须订立合同,执其凭单,押品如系不动产,则须执其红契,并立字据,由承保者垫还。
票号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最初以商号和个人为对象,以内陆商埠为重心,咸丰以来,又为清政府大量汇兑公款。
山西票号的业务活动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十一个方面:
一、对商号钱庄存放款。票号通过存放款支持商号、钱庄的经营活动,以日升昌票号清江浦分号咸丰二年(1852)为例,贷款给商号:
郁丰号银500两月息7厘
丰兴典银4000两年息7厘
裕泰典银1000两月息6厘
德馨堂银2000两月息8厘
山西票号与钱庄的关系是一种商业交往,钱庄是以兑换银钱为主。起初,钱庄的资本薄弱,须向票号借贷。而票号愿意支持钱庄,藉以容纳各地的公款;钱庄则依赖票号作为后盾,可以取得民间信用,便于开展业务。票号与钱庄的性质、组织和营业范围不同,且可互补。钱庄的性质是兑换,票号是汇兑;钱庄的营业范围只限于本地,不在外埠设分店,票号则分庄遍布全国各大商埠;票号的存款以官款为大宗,放款只借给钱庄、官吏及殷实商号,钱庄的存放款,则以一般商人为对象;钱庄做贴现、兑换、买卖金银、交换票据等,票号均未兼及;票号交给官吏,发行纸币,钱在注重社会信用,不发纸币。这是票号与钱庄互相分野、互相衔接的地方。票号集中精力经营各地的往来汇兑,把有关地方性质的营业,逐渐让与钱庄。在一些地方,票号总号与票号分庄,委托邻近殷实的钱庄为代理处。
二、对近代工交业发放贷款。到19世纪80年代后期,山西票号除对钱庄进行商业放款外,也开始了对近代工交业发放贷款。尽管其数量不大,但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光绪十三年(1887),以李鸿章为后台的中国铁路公司为修筑津沽铁路,曾求助于山西票号,争取票号的支持。20世纪初,在全国开展的收回路矿斗争中,山西票号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如山西成立保晋矿务公司向英国福公司赎回山西矿权的过程中,山西票号曾垫支赎矿银 150万两,并且是保晋公司的主要集股者。纵贯山西全省的同蒲铁路在修建过程中,得自山西票号的贷款57万两,是全部借款72万两的70%。川汉铁路股款储存有 310万银两,其中 106万两股款交由山西三晋源、协同庆、天成亨、蔚长厚、蔚丰厚、新泰厚等票号收存,表明山西票号与商办铁路之间存在着融通资金的关系。山西票号还为近代企业收存股款、代招股金。光绪三十年(1904)大德通票号曾在开封、上海、汉口、北京等地为河南均窑磁业公司代招股金。光绪三十二年(1906)日升昌等票号曾为河南广益纺纱公司代为收储股金。
三、汇兑京银。咸丰时,太平军和清军进入了决战阶段。八年(1858)太平军摧毁了江北大营,十年(1860)再破江南大营,乘胜占领苏州,两军在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地激战,长江以北,又有捻军活跃于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山东、山西、河北等省。在这种情况下,各省、关已无法按旧例向北京解送京饷。如咸丰十一年(1861)各省应解京响 700万两,实际只解送到 100万两。清政府不得已,于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准户部奏折,令各省督抚将京饷觅殷实票号设法汇兑。同治二年(1863),湖南将京饷银五万两交在省城由山西商人开办的蔚泰厚、新泰厚票号汇兑。是年,四川的四万两工程银,因“陕省贼匪猖獗”,交山西商人开办的元丰玖票号汇兑。是年六月,湖北省将江汉关收洋税项下筹动银三万两,“因直隶道路梗阻,仍由汉镇蔚泰厚票号兑付”。是年八月,又将地丁、盐课、土税、关税等款计十余万银两,“在汉镇蔚泰厚、元丰玖等票号内分别汇兑”。同治四年(1865)将各路厘局提到盐厘银四万两、司库凑拨夔关解存盐税银一万两、二两平银一万两,共银六万两,作为同治二年凑拨之项,“由委员将前项银两如数兑交协同庆、蔚丰厚、元丰玖、天成亨、广聚、和泰各银号分领,干到京后由该委员向各号兑齐赴部交纳。”(《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同治五年(1866)浙江将浙海关银三万两,交山西票号元丰玖汇兑。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事变,西太后挟光绪帝西逃途经山西,曾住宿祁县大德通票号,票号借给清廷银40万两。清廷因道路不靖,西商票号老庄多在山西省内,遂命各省将京饷改解山西省票号总号。如湖南巡抚俞廉三筹款11万两,转交山西票号日升昌、天成亨、百川通、新泰厚、蔚丰厚、蔚盛长、协同庆、乾成亨等九家票号汇兑至山西平遥。光绪二十七年(1901)江西以33300银两作为江西筹借直隶银由山西票号蔚长厚、新泰厚汇赴江海关道衙门转汇直隶。下面是从同治元年(1862)到光绪十九年(1893)山西票号汇兑京饷银两统计:(《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同治元年(1862)10万两
同治H年(1863)139万两
同治三年(1864)56万两
同治四年(1865)128万两
同治五年(1866)235万两
同治六年(1867)413万两
同治八年(1869)277万两
同治九年(1870)37万两
同治十年(1871)15万两
同治十一年(1872)283万两
同治十二年(1873)155万两
同治十三年(1874)10万两
光绪元年(1875)453万两
光绪二年(1876)384万两
光绪三年(1877)233万两
光绪四年(1878)2万两
光绪五年(1879)179万两
光绪六年(1880)296万两
光绪七年(1881)240万两
光绪八年(1882)143万两
光绪九年(1883)221万两
光绪十年(1884)24万两
光绪十一年(1885)283万两
光绪十Th年(1886)280万两
光绪十三年(1887)10万两
光绪十四年(1888)1万两
光绪十五年(1889)152万两
光绪十六年(1890)329万两
光绪十七年(1891)290万两
光绪十八年(1892)313万两
光绪十九年(1893)266万两
以上31年中,票号汇兑京饷5860万两,平均每年达 189万两。
四、汇兑海防经费。同、光时,清政府洋务派发动的洋务运动,全面开展,并筹划海防,购买兵舰。海防经费多赖各省协济,并经山西票号汇兑。江西在光绪元年(1875)将厘金项下提出五万两,作为奉拨海防经费交在南昌的谦吉升、三晋源票号汇兑天津。三年(1877),又从厘金项下动银一万两交三晋源票号汇付北洋,一万两交新泰厚票号汇福建。光绪十四年(1888),福州将军将所征洋药厘金项下提拔银12万两,交山西票商新泰厚等承领,解赴海军衙门投纳。光绪十九年(1893),闽浙总督将征收土药税厘银6439两,交山西票商蔚长厚汇解海军衙门。光绪十二年(1886),四川将银10万两交百川通、日升昌等九家票号承领,汇解海军衙门交收。光绪十八年(1892),湖南收捐灾银19802两,交山西票号协同庆等号承领江解海军衙门。光绪元年(1875),江西交谦吉升、三晋源票号各25000银两,汇付天津北洋海防直隶大臣李鸿章。光绪三年(1877),又将厘金项下一万两交三晋源汇付天津北洋直隶大臣李鸿章,又将银一万两交新泰厚汇付福建抚臣衙门。光绪十五年(1889),广东向山西票号百川通借垫银五万两电汇北洋大臣衙门。
五、汇兑铁路经费。光绪时修筑铁路是洋务运动的重要内容。清廷对俄建远东铁路有所警惕,遂决定修建关东铁路,并规定修建铁路经费各省年拨银五万两,16省共80万两。光绪十六年(1890),两广总督李瀚章汇解铁路经费银五万两,发交山西票号百川通、日升昌、蔚泰厚、蔚盛长、新泰厚汇兑至京。光绪十六年(1890)四川将银五万两,交日升昌等九号汇兑。光绪十八年(1892)湖南交协同庆二万两、百川通15000两、蔚泰厚15000两汇解直隶总督衙门。是年湖广应解关东铁路经费三万两,发交山西票号百川通汇与北洋大臣。又有安徽应解铁路经费交百川通汇解。大体在光绪十六到十九年间(1890——1893),山西票号汇兑铁路经费在20万两以上。
六、汇解协饷。继京饷交由山西票号汇兑后,协饷也随之交由山西票号汇兑。如同治四年(1865)山西河东道应解甘肃兰州协饷三次银八万两,均由山西平遥票商汇兑。同年奉拨甘饷银二万两,交山西票号元丰玖等汇解陕西藩库。同治四年(1865)四川奉拨陕饷银二万两,交元丰玖汇兑。光绪十七年(1891)浙江交日升昌银五于两汇解广西藩库。光绪十六年(1890)湖广将协饷一万两交百川通汇兑广东。光绪四年(1878)江西交蔚长厚协拨伊犁军饷银一万两。六年(1880)江西又交蔚长厚银一万两到包头局转解。光绪年间,粤海关交志成信、协成乾汇解乌鲁木齐协饷9615两,光绪五年(1879)广东交元丰玖一万两汇解山西归绥道转解乌里雅苏台。同年,广东交志成信票号12500两汇解察哈尔都统衙门转科布多。光绪十二年(1886),江西将协饷一万两,作为奉天丙戌年俸饷交蔚长厚汇解盛京户部衙门。光绪十九年(1893)江西将协饷15000两交蔚丰厚汇解盛京。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元年到十九年(1875——1893),19年间山西票号共汇兑协饷1023万两,每年平均达54万两。
七、汇兑河工经费。清代河工经费数额很大,由山西票号负责汇兑,使山西票号又大获其利。如同治十二年(1873)广东的河工经费一万两交山西票号协成乾、蔚长厚、志成信汇兑。光绪十三年(1887)两广三次汇解银219000两,交山西票号商志成信、协成乾汇兑,解赴天津支应局转解河南河工应用。
八、赈款。光绪十八年(1892)山西大旱,由江苏筹银一万两交山西百川通、蔚盛长票号汇解山西巡抚衙门兑收赈济。光绪十二年(1886)直隶水涝成灾,由广东将22209两交山西票号百川通汇天津转解分拨灾区。光绪十一年(1885)山东遭灾,由上海交山西新泰厚票号5000两、元丰玖票号3000两解赴山东。
九、借垫教给各省及税关。早在19世纪40年代,广东地方财政机构就曾与山西票号发生了借贷关系,“自道光二十年(1842)办理夷务以后,……藩库度支每绌……向西商贷用”,不过这种借贷是“旋借旋还,无案可稽”。(《东粤藩储考》卷12,转引自张国辉《十九世纪后半期中国票号业的发展》历史研究》1985年第二期)到了50年代,因太平天国农民军起义,广东省财政陷入了非常窘迫境地,从此拨解京饷,多向票号借垫。如同治三年(1864),粤海关因关税征收无几,不敷凑拨,向山西票号协成乾借银五万两汇兑,向志成信票号借银五万余两,由税收项下提拨归偿。光绪三十年(1904)两广总督岑春煊奏:先应解银228135两,已由山西票商照数借定,由志成信、协成乾汇兑至京。同治时,陕甘总督左宗棠西征筹解军饷,广东在厘金项下筹银六万两,向山西票商借六万两。光绪三年(1877),广东解京第四批京饷,向山西票商志成信、协成乾、谦吉升、元丰玖等借报166000两。光绪五年(1879)广东应解第三批京饷,向山西票商志成信、协成乾、元丰玖借银242000两。光绪二十九年(1903)广西师旅饥馑,急需军饷,而广西库空如洗,广东筹拨有限,又向山西票商挪借银12万两协济。光绪十八年(1892),广东向日升昌、蔚泰厚、蔚长厚、新泰厚票号借银二万两,作为第二批起解太平关常税并由该票号汇京。光绪二十七年(1901)新定赔款,四川每年派银 220万两,匀作 12次每月摊派,至二十九年(1903)前已向山西票商借银30万两,刻下解期又迫,复向山西票商借银186345两,发交山西票商协同庆汇兑,于年底汇江海关,作为川省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还款。光绪十五年(1889)江苏淮安关曾向山西三晋源票号借银一万两,交付内运。同治十二年(1873),晋省因库储久空,曾向平遥等县40余家票号借银21万两。光绪十三年(1887)湖南向山西票号天成亨、协同庆预措协饷银48000两。光绪十三年(1887)甘军由京返甘路经平遥借票号银三万两。光绪三十年(1904)奉天官盐局向山西票商合盛元借银20万两周转。
十、汇兑庚子赔款。光绪二十七年(1901)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外国侵略者签订了《辛丑条约》,其中规定付各国战争赔款45000万两,年息4厘,分39年还清,本息共98223万两。清政府为支付赔款,除从国家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外,余皆摊派各省,要求各省按年分月汇解,而山西票号则承担了庞大赔款的汇解任务。
十一、承办“四国借款”《马关条约》签订后,对日赔款二亿两,后又增赎辽费三千万两。时清政府年财政收入不足8900万两。为筹还赔款,被迫三次举借外债:第一次向俄法借款四亿法郎,折银9800余万两;第二次向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折银9700余万两;第三次向英德续借款1600万英镑,折银因汇价变动为11200余万两。四国借款每年付息1200万两,加上其他外国借款还本付息和开支,全国财政支出每年要增加2000万两。户部只得将每年所增支出按省分摊,由各省采用盐斤加价或地丁货厘附加办法筹款,汇往上海还债。于是山西票号生意又增,包揽了部分省的汇兑。这些票号在四川、广东的有协同庆,在广西的有百川通,在安徽的有合盛元,在江西的有蔚盛长,在湖南的有乾盛亨、协同庆、蔚泰厚、百川通,在陕西的有协同庆,在福建的有蔚泰厚,在河南的有蔚盛长、新泰厚、日升昌,在山西的有合盛元、蔚盛长、日升昌、协成乾等票号。
由上可见,山西票号最初由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扩大流通的需要而产生,它是从商业中分离出来的金融机构。从19世纪50年代以后,其业务蜕变为汇兑和垫借公款为主,对普通商人和百姓的汇兑已不屑一顾,甚至规定 500两以下概不办理汇兑,他们通过汇兑公款手中经常川流大量资金,加之公款不计利息,从而获得了很大利益。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规定公款发商生息办法后,利率年息不过4厘到5厘,票号占用公款仍然利益很大。据统计,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产部存放各银行票号款项共 693万两,其中户部存放银行 424万两,占总额的61%,存放票号 206万两,占总额的30%,存放外国银行57万两,占总额的 8%,存放其他行号六万两,占总额的 1%。以上统计说明,票号掌握着户部三分之一的存款,也就是说票号的利益与清政府的利益紧密联在一起,以至票号走上了畸形的繁荣之路。